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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有关市、县(市、区)发改局、农业局:
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、农业部办公厅《关于加强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和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(小区)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》(发改办农经〔2007〕2713号)规定,为加强项目管理,实行项目公开制度,增加项目安排的透明度,要求各县立即将已批复、并拟列入2007年国家投资补助计划的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(小区)建设项目名单在项目县(市、区)范围内张榜公布,接受群众监督,并及时将公布时间、公布方式及项目信息公布后的结果,以发改局、农业局名义函告省发改委、省农业厅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有关市、县(市、区)名单
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农业厅
二○○七年十一月二十日
附件
有关市、县(市、区)名单
杭州:杭州市、余杭区、萧山区、富阳市、建德市、临安市、
桐庐县、淳安县
温州:鹿城区、瓯海区、苍南县、乐清市、平阳县、瑞安市、
泰顺县、文成县、永嘉县
湖州:湖州市、吴兴区、南浔区、长兴县、德清县、安吉县
嘉兴:南湖区、秀洲区、海宁市、海盐县、嘉善县、平湖市、
桐乡市
绍兴:绍兴县、上虞市、嵊州市、新昌县、诸暨市
金华:金华市、金东区、婺城区、东阳市、兰溪市、磐安县、
浦江县、武义县、义乌市、永康市
衢州:常山县、江山市、开化县、柯城区、龙游县、衢江区
舟山:普陀区、定海区、岱山县
台州:黄岩区、椒江区、路桥区、三门县、天台县、温岭市、
仙居县、临海市
丽水:莲都区、景宁县、缙云县、龙泉市、青田县、庆元县、
松阳县、遂昌县、云和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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