嘉市人口计生委[2007]48号
各县(市、区)人口计生(卫)局、嘉兴经济开发区:
现将《嘉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“十一五”发展规划》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,认真贯彻实施。
嘉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
二○○七年十月八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