嘉政办发[2007]141号
各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,市政府各部门、直属各单位: 《嘉兴市消防事业发展“十一五”规划》已经市政府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,认真组织实施。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○○七年九月三十日